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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甘南州2023年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公告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基础建设攻坚行动,有效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水平,根据《甘肃省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甘组通字〔2023〕42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从符合条件的在岗未入编项目人员和现任村级干部中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员担任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州公开招聘51名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甘肃省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以后出生),个人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的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2.1年以上党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有2年以上乡镇机关工作经历且尚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乡镇临聘人员不视为具有乡镇机关工作经历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4.连续3年以上村级干部任职经历且目前在村级干部岗位;
村级干部指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
计算乡镇机关工作经历、村级干部任职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5.报考人员在招录县市服务(任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①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涉黑涉恶涉“村霸”的;
④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影响期还未满的;
⑥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⑦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⑧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8:30-下午18:00至11月23日上午8:30-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
3.材料清单:
(1)项目人员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符合报考条件所需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纸质版4张(附电子版);
④项目人员基本信息证明材料(由服务任职单位党组织出具,须有党龄、服务时间、服务任职岗位等内容,并加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复印件;
⑤项目人员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
⑥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村级干部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符合报考条件所需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纸质版4张(附电子版);
④村级干部基本信息证明材料(由所在村党组织出具,须含党龄、任职时间、任职经历和现任职岗位等内容,由所在乡镇党委加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复印件;
放宽报考年龄的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提供县级及以上表彰证明材料;
⑤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2)。
报名时,报考人员如实提供以上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照片、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原件、报名登记表原件交报考县(市)党委组织部存档;
报考县(市)岗位必须与报考人员服务(任职)地一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县(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通知,由县(市)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无《准考证》的,取消该环节参加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统一在甘南州合作市参加笔试。笔试前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笔试所需的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统一提供。除“两证”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随身物品进入考场。
(五)严格考场秩序
州委组织部协调公安、人社、网信、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好考场秩序维护工作。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的,坚决进行查处打击。各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加强对笔试考场内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六)成绩公布
州委组织部负责笔试成绩的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市)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面试人员由县(市)党委组织部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根据需要降低开考比例或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
县(市)党委组织部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需带证件、面试要求等内容,在县(市)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电话通知本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县(市)党委组织部将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由高到低顺序在县(市)党委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县(市)党委组织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联审、考察
县(市)党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进行等额考察。
考察前,县(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信息,会同纪委监委、政法、信访、公安、乡村振兴、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考察要按照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突出考察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围绕履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环节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小组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延伸考察,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材料。
根据联审和考察结果,由县(市)党委组织部按照招聘计划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对联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该岗位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联审和考察通过后,县(市)党委组织部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县(市)党委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准考证号、原任职(服务)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该岗位按空缺对待,不再进行递补。
十、审批与备案
公示结束后,县(市)党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提交县(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党委根据县(市)党委组织部通知,任命聘用人员为村党组织书记。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逐级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符合条件的按照原身份管理。
十一、待遇与管理
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管理,不享受村干部报酬。
县(市)党委组织部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定期了解掌握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其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岗位等级晋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乡镇党委每年采取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实地考核等办法,对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建议后报县(市)党委组织部,由县(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平时考核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提拔使用,换届时可优先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突出的,可按规定优先晋升管理岗位职员等级。
乡镇党委负责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日常管理,经常了解工作情况,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经常脱岗、擅离职守、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报告县(市)党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处理。
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在村任职时间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确因工作需要调整交流的,由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方可交流。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村连续任职满5年,任期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继续留任或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内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选拔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有关政策。
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
甘南州委组织部 0941—8218094
合作市委组织部 0941—8232863
夏河县委组织部 0941—7121982
临潭县委组织部 0941—3121368
卓尼县委组织部 0941—3623548
舟曲县委组织部 0941—5189818
迭部县委组织部 0941—5622560
碌曲县委组织部 0941—6629019
玛曲县委组织部 0941—6125856
附件【附件1.甘南州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计划表(1).xls】
附件【附件2.甘南州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甘南州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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