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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3黑龙江牡丹江东宁市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5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整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55人,其中,东宁城区8个社区45人,绥阳镇社区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东宁市户籍人员(含绥阳林业局)。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到40周岁(含40周岁,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①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②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的;③有2年及以上乡镇政府、社区工作经历的。
7.报名所需资格条件和证件应在报名开始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东宁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东宁发布、东宁先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实行现场报名,需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同一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得中途改报岗位。①东宁城区报名地点:市城乡社区工作局5楼党群办公室(东宁镇中华北路23号),电话:0453-3688517,受理东宁城区8个社区岗位报名及审查工作。②绥阳镇报名地点:绥阳镇人民政府0218室,电话:0453-3721347,受理绥阳镇社区岗位报名及审查工作。
3.报名材料:①考生本人确认签字的《东宁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可证明学历的材料;⑥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请考生自带U盘提供电子版照片);⑦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⑧乡镇政府、社区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镇党委书记、城乡社区工委负责同志签字)及劳动合同(协议)等必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集中复审,并在东宁发布、东宁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限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或因考生提供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联系考生补充相关材料(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放宽报考年龄、获得加分等情形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开考条件
报名截止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社区工作者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使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①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社会工作知识等,总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一张试卷。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用此项放宽报考年龄的,不再重复加分)。③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实际状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相关情况在东宁发布、东宁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业务素质、实践技能及潜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相关情况在东宁发布、东宁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示。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考察与体检;若末位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并列,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考察与体检。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缩减招聘岗位。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东宁发布、东宁先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分别由市城乡社区工作局、绥阳镇履行聘用程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除上级统一组织的面向社区工作者招录事业编制或辞职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离开社区工作岗位;如服务期未满,参加其他单位或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须提前6个月主动提出并完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方可报考。自愿放弃招聘机会的,须由考生本人签订《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
3.待遇:按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同等标准执行,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绩效补贴和“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东宁发布、东宁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通知;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通知,而未领取准考证和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对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进行个别电话提示。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咨询和监督电话:0453-363934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东宁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工作证明模板
https://pan.baidu.com/s/1BdWB7PpdQatC9InbuzfBvQ?pwd=vo3u (复制本链接下载附件模版)
东宁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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