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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3年山东潍坊滨海区公开招聘社会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须在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六)年龄18周岁以上,其中渔政船员岗,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书记员岗及司法警察警务辅助岗,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现为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或离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六)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12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1:00—12月15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job.weifangweixin.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人员,将未通过原因通过报名网站反馈至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技能测试
书记员岗位须参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采取上机操作(看打)的形式,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的为合格,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司法警察警务辅助岗位须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能测评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1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与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会化聘用人员按照《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统一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潍坊滨海区社会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关。
本公告由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038253(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
附件:潍坊滨海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聘用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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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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