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路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公路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六层次以上条件的人员,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其他说明: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公路局2019年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如40周岁以下为1978年12月25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法、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12月26日、12月27日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公路局大楼四楼人事科(中山三路2号)。
4、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21655。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2、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和凭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材料(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原件)、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及彩照的电子版。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6、报名时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操作测评和答辩的形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操作测评成绩×60%+答辩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报考人数大于用人需求的,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操作测评成绩由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市公路局网站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公路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公路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确定拟聘人选后1个月内未能按要求及时报到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公路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公路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公路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