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公开选聘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微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性激励机制,营造充满活力的工作局面,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中懂经济、会管理、能力强的人员,公开选聘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3名,其中分管产业发展工作的副主任1名,分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和运营公司的副主任1名,分管综合保障和财务法务工作的副主任1名。
二、选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经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较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
担任过下列职务2年以上:县委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县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含相当职务)以上;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特别优秀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担任开发区中层以上职务2年及以上的;具有园区、经济管理、财务法务等专业知识或管理经验的,具备以上三种条件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2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选聘人选的年龄、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登录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ishan.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1月17日下午5时前到微山经济开发区一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未进入资格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总分50分。
(四)面试面谈。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面谈环节人员。面试面谈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50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考察得分和面试面谈得分,按照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县委按组织程序任命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四、薪酬待遇
选聘人员待遇按微山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聘任后按正科级职务职级实行档案封存,工作业绩优秀的可按规定晋升档案职务职级层次和专业技术等级,作为干部交流、职务职级晋升、交纳社保基金及办理退休时的依据。
五、选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查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微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566196
监督电话:0537—8612380
附件:公开选聘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报名表.doc
微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