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岗位需求,从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相关部门择优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及数量
共选调18人。从承担房屋登记等职责的原县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含已安置未履行编制手续的退役军人)中选调13人;从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同一系统的测绘大队、地产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含已安置未履行编制手续的退役军人)中选调5人。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同等条件下有经济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林甸县人社局、林甸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公告
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林甸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类职位。
1、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3日。
2、相关资料下载邮箱:ldxrsj001@163.com,密码:3327635。报名邮箱:ldxrsj002@163.com。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填写的《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电子版照片),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待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由单位统一签字、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原件电子版照片。
(3)现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待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由单位统一出具证明)
(4)退役军人需提供能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照片)
4、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身份信息应一致。
5、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通过联合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进入笔试。
(三)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不动产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进入考核和体检。
(五)考核和体检
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共同派出考察组对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注重考察德才和实际工作能力。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及调入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考核纪律和有关要求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选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报名及岗位咨询电话:0459-3327635
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