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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0年怀化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和面向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岗位及人数
监督执纪执法类岗位7名、文字综合类岗位3名。
二、遴选(选调)范围
怀化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垂直管理的在怀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遴选(选调)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 中共党员。
2.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领导职务的应在现职务岗位任满1年。
5. 担任副科级领导及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6.学历(学位)、性别、专业要求:
(1)报考监督执纪执法类岗位: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性别、专业不限。
(2)报考文字综合类岗位: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男性,专业不限,在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发表3篇以上本人署名文章。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 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 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8. 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9.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计算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服务期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底,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5日
(8:30-12:00,15:00-18:00,仅工作日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怀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委第二办公楼三楼358办公室),咨询电话0745-2719477。
3.报名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2020年怀化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5)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6)报考文字综合类岗位的须提供在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发表的本人署名文章3篇,并经本单位审核属实和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怀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均为5:1。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选调)计划。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2: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有关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时,由遴选(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纪委监委与拟遴选(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内组织、人事及工资福利等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试用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调入人员在报考本次公开遴选(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务(职级)不予认可。
(二)参加公开遴选(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确定为拟遴选(选调)对象(从公示起始日计算),或已在办理调配手续的,应如实向怀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遴选(选调)。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在怀化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怀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未尽事宜由怀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解释,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45-2719910(怀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附件下载:2020年怀化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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