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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津办〔2019〕12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新区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落实“工业立市、产业兴城”战略,进一步激活园区发展活力,引进优秀人才,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经津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名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未如实填写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备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认定标准为:以最先取得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上的毕业时间起,至2020年11月1日止,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无需另外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35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津市市人民政府网、津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在津市高新区管委会2楼办公室,应聘人员持《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也可以将《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或拍照发邮箱jjkfq01@163.com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按公开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对照《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的招聘资格条件,确保自己的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四)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
(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出示考试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并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后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经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和高者为先。再有相同的,进行加试,最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高新区管委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公示后自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而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则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拟聘用人选在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劳动合同》。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至少服务满3年。
五、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收入(含五险一金)8万元以上。
六、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由津市高新区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津市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本公告由津市高新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4201228
附件1: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附件2:津市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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