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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献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9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及证件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资格复审、拟聘人员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数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①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退役士兵。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具体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详见《献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身体无明显缺陷、疤痕和纹身,且体能测评成绩合格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1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曾受治安行政处罚的或本人有吸毒史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经县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已录用的在岗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本次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都要持有“河北健康码”绿码,接受行程码查验,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体温正常才能参加招聘。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需隔离期满且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河北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二)报名资格及证件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1年10月21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下午5:30(公休日除外)。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要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需隔离期满)和“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接受行程码查验,体温正常,务必佩戴口罩才可进入报名地点。
2、资格及证件审查
资格及证件审查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打印《献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献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体能测评准考证》(附件3),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县人社局七楼事业股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细则(暂行)》。体能测评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地点为:献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跑)、标准及相关事宜见“附件4”。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同一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该岗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11月4日,地点在献县人社局七楼事业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公安局对考察对象做出政审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政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资格复审
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证件、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十)录用及待遇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工资待遇执行县公安局现有辅警标准。
报考辅警B岗位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选择录用岗位(附件5),实行高分优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及证件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1年献县公安辅警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及指导工作。公安辅警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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